北京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是指对于从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业务的企事业单位或个人,在行政法规范围内,合法经营的许可证书,这项许可证对于从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的相关企业来说,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
设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或从事专题,专栏,综艺,网络剧,网络微短剧,网络电影,网络动画,广播剧,电视广告,纪录片,专题,专栏等, 是从事广播电视节目的制作和网络视听节目版权的交易,代理交易等活动的行为就需要申请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简称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
所需资料和条件:
1.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简历;
3.股东基本材料;
4.相关专业人员3名。
所涉及的专业人员包括,导演,播音主持,动画,编剧,摄像等。
许可证注意事项:
年检要求:每年1—3月份;
许可证有效期两年,到期前30天内办理延续。
公司内部结构里面不能有外资;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在北京获得的,只能在北京使用,不能跨地区使用。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就是传统意义上的影视制作许可证,它的适用囊括范围很广,从广播电视节目方面的,专栏专题,综艺节目,广播剧,纪录片,电视广告,电视剧,电视动画片,在到如今延伸的网络视听节目方面的网络剧,网络微短剧,网络电影,网络动画,短视频节目,都是与之相关。
若要开通重点网络影视剧备案登记系统的用户名和密码,它也是不可或缺的存在,拍摄电视剧的制作机构,申请电视剧制作许可证乙种也必须具备此资质。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成了影视行业传媒领域的公司,所必须要到手的合法资质。
影视制作许可证申请范围:朝阳区,海淀区,通州区,丰台区,东城区,西城区,顺义区,怀柔区,房山区,密云区,平谷区,延庆区,昌平区,石景山区,门头沟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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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就是关于相关申请程序北京市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全部的内容,关注我们,带您了解更多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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