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国内和入境旅游业务旅行社设立审批办事指南
一、受理范围:
成都市金牛区,青羊区,锦江区,武侯区,高新区,成华区,温江区,郫都区,双流区,新津区,新都区,天府新区,龙泉驿区,青白江区,高新西区,东部新区,大邑县,蒲江县,金堂县,邛崃市,崇州市,简阳市,彭州市,都江堰市行政区域内从事招徕,接待旅游者,为其提供旅游服务的需要申请旅行社许可证。
二、审批条件:
1.有固定的经营场所;申请者拥有产权的营业用房,或者申请者租用的,租期不少于1年你的营业用房,营业用房应当满足申请者业务经营的需要;
2.有必要的营业设施:(1)2部以上的直线固定电话;(2)传真机,复印机;(3)具备与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及其他旅游经营者联网条件的计算机;
3.有不少于30万元的认缴注册资本;
4.有必要的经营管理人员和导游;
5.取得包括旅行社相关业务经营事项的工商营业执照;
三、申请材料:
01,营业场所证明材料
02,法定代表人履历
03,企业章程;
04,办公设备证明材料
05,申请书
06,申请表
07,三名导游的导游证
08,导游的劳动合同
09,计调,财务,经理履历表,财务的会计证
原文链接:http://www.souke.org/hq/show-20935.html,转载和复制请保留此链接。
以上就是关于行政许可办事指南审批成都市旅行社经营许可证全部的内容,关注我们,带您了解更多相关内容。
以上就是关于行政许可办事指南审批成都市旅行社经营许可证全部的内容,关注我们,带您了解更多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