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新核发:选择“食品经营许可证核发”(实施申请人承诺制的小餐饮)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核发(除实施申请人承诺制的小餐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之外的食品经营者)。
2.变更:选择“食品经营许可证”变更。
3.注销:选择“食品经营许可证”注销。
4.延续:选择“食品经营许可证”延续。
5.补发:选择“食品经营许可证”补发。
注意:销售预包装食品(含保&健食品,特殊配方用途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下同)的食品经营者,在四川政务服务网搜索“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首&次备案”“进行”在线办理。
办理范围:金牛区,成华区,锦江区,武侯区,高新区,青羊区,温江区,郫都区,双流区,新津区,新都区,天府新区,龙泉驿区,青白江区,高新西区,东部新区,金堂县,蒲江县,大邑县,邛崃市,崇州市,简阳市,彭州市,都江堰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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