僧人自称法号有:释某某、草字某某、衲子某某、沙门某某、比丘某某。而某某法师、某某禅师、某某上人、某公上人、某某长老、上某下某这些称呼,则是他人对僧人的尊称。
细说佛教中的上某下某。实则“上下”出自《沙弥律仪》。明代莲池大师著《沙弥律仪要略》下篇感仪门、事师第二云:“凡人问师讳,当云上某下某”。此据云栖法汇原本。而弘赞大师《沙弥律仪增注》则云:“凡人问师讳,当云上某字下某字。”注:“讳”即二字法名也。若问字号,当直云:某甲和尚,或云:某本师。若问阿阇黎字号,应云某甲轨范师。清初书玉大师著《沙弥律仪要略述义》释曰:“因弟子不得直呼师名,故加上下二字。若问师号,当答某甲和尚,不须上下二字。”
总之:法名有上下,但不必尊称,若云:“上某下某法师”,则成戴两顶帽——上下其一,法师其二。若加尊称,则不必上下。所以善因法师著《学佛行仪》云:“不得单称名字,当称某某长老、某老和尚、某老法师、某某大师。若面晤时,更不得提出名字,但可单称长老二字,或法师,或和尚”。书信必定有尊称,无须加上下。
图:释觉一法师
所以,五台山望海寺住持释觉一法师被尊称为“上觉下一”,善住寺住持释仁静法师被尊称为“上仁下静”,皆是来源于此。
图:释仁静法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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