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负荷等级配置;
2.根据设备类型和重要程度配置。
什么地方设应急电源?
对于一级负荷中的特别重要负荷,其供电应符合下列要求:除双重电源供电外,尚应增设应急电源供电,并严禁将其他负荷接入应急供电系统;
什么地方设自备电源?
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用电单位应设置自备电源:
1.一级负荷中含有特别重要负荷;
2.设置自备电源比从电力系统取得第二电源更经济合理,或第二电源不能满足一级负荷要求;
3.当双重电源中的一路为冷备用,且不能满足消防电源允许中断供电时间的要求;
4.建筑高度超过50m的公共建筑的外部只有一回电源不能满足用电要求。
应急电源与消防电源、备用负荷与消防负荷的关系,如何理解?解读 3
消防负荷会影响安全,那是不是就应该接入应急电源呢?并非如此!
举个的例子,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 对消防负荷的分级来看,仍有被定义为三级消防负荷的情况,如室外消防用水量小于 25L/s 的多层建筑物项目中消防泵负荷。
它也会影响到人生安全,但设计中并未给其专门配置应急电源,终其原因还是在于此类消防负荷停电后所造成的危害较小。
消防应急电源一定要吗?款规定了设置自备电源作为第三电源的条件。一级负荷中特别重要负荷,除双重电源外,还必须增设应急电源,因而需要设置自备电源;第2款规定了设置自备电源作为第二电源的条件;第3款规定了当双重电源中的一路为冷备用,难以满足消防电源中断供电的要求时,应设置自备电源;第4款规定了超高层公共建筑设置自备电源的条件。
本条未包括数据中心自备电源的设置要求,数据中心的自备电源应根据数据中心标准、规范的要求设置。
防止应急电源与正常电源并列运行的目的【技术要点】
防止应急电源与正常电源并列运行的目的在于保证应急电源的性和可靠性,避免正常电源系统故障时由于应急电源与正常电源并列运行而导致应急电源与正常电源同时失去作用,无法确保向应急电源所带的负荷供电。
【实施与检查】
实施:在供配电系统设计中,应在应急电源与正常电源之间采取防止并列运行的具体措施,例如在应急电源与正常电源之间设置手动双投开关或自动转换开关电器,并设置机械和/或电气联锁,以防止应急电源与正常电源并列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