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广 热搜: 收购ACF  石英加热管,  800  T型槽试验平台  求购ACF  深圳回收ACF  回收ACF  T型槽装配平台  求购日立ACF  T型槽地梁 

湛江社保挂缴代理公司,代缴茂名社保企业中介,阳江社保五险代办

   日期:2023-11-20     浏览:3    评论:0    
核心提示:湛江社保挂缴代理公司,代缴茂名社保企业中介,阳江社保五险代办服务关键词:湛江社保待遇报销,单买社保五险,社保补缴办理,工
 湛江社保挂缴代理公司,代缴茂名社保企业中介,阳江社保五险代办

服务关键词:湛江社保待遇报销,单买社保五险,社保补缴办理,工伤事故处理,劳务派遣外包,人事代理服务等等

公司:广州骏伯人力集团公司(总公司、湛江、茂名、阳江)分公司

——20年行业经验、全国95+分公司、外包300个城市业务!

劳动用工知识分享:合同快到期,续签可以再约定试用期吗?

东东是一家游戏公司的建模师。蕞近,他为期2年的劳动合同即将到期,公司HR给他发了邮件,说是公司决定继续与他续签5年,新的劳动合同中,东东将升任为蔀门主管。按照公司规定,新上任人员必须有3个月的试用期。东东入职时曾经有过2个月试用期,虽说升了职,但怎么又来试用期了?续签可以再约定试用期吗?

试用期是用人单位通过约定一定时间的试用来检验劳动者是否符合本单位特定工作岗位工作要求的制度,是为了让双方互相了解、双向选择。但《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从理论上讲,因为劳动合同不仅仅是岗位权利义务的约定,而是整个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的法律契约。

职工虽然工作岗位发生了变化,但是此前用人单位已经在实际工作中,对劳动者的个人品质、工作能力等进行过考察,所以即便是升职,再次约定试用期,也是不合法的。

全国业务:买社保五险 + 处理五险待遇 + 买公积金 +  工资发放 + 劳务派遣 + 人事外包代理等

咨询电话:18319444741(V同)   QQ:2628459114    骏伯黄生

总公司:广州天河区中山大道西140号华港商务大厦8楼

骏伯人力集团:成立20年、全国分公司95+、代理300城市业务、数十万人员外包服务

广东省分公司:广州(天河、番禺、增城),深圳,江门,湛江,佛山(南海,顺德、三水、禅城),珠海,中山,东莞,惠州,阳江,肇庆,汕头,河源,梅州,揭阳、潮州,汕尾,茂名,清远,韶关,云浮等。

 

原文链接:http://www.souke.org/news/show-269213.html,转载和复制请保留此链接。
以上就是关于湛江社保挂缴代理公司,代缴茂名社保企业中介,阳江社保五险代办全部的内容,关注我们,带您了解更多相关内容。
 
打赏
 
更多>同类资讯
0相关评论

推荐资讯
网站首页  |  VIP套餐介绍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SITEMAPS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  违规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