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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移送管辖

   日期:2023-05-31     浏览:46    评论:0    
核心提示:大家好,下面小编给大家分享一下。行政诉讼转管辖,很多人还不知道。以下是详细的解释。现在让我们来看看!管辖权转移是指经高级人民法院决定或者同意,将案件管辖权从上级人民法院转移到下级人民法院或者从下级人

大家好,下面小编给大家分享一下。行政诉讼转管辖,很多人还不知道。以下是详细的解释。现在让我们来看看!

管辖权转移是指经高级人民法院决定或者同意,将案件管辖权从上级人民法院转移到下级人民法院或者从下级人民法院转移到高级人民法院的一种制度。其实质其实是对等级管辖的一种改变和补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二十一条。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自己管辖时,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不得自行移送。

第二十二条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因特殊原因不能行使管辖权的,由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

以上解释了行政诉讼管辖权的转移。这篇文章已经分享到这里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信息有误,请联系边肖进行更正。

原文链接:http://www.souke.org/news/show-89598.html,转载和复制请保留此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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